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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标准

编辑日期:2008-06-03 10:36:49 作者: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标准 

一、床铺整洁、干净,行李叠放整齐,床上不乱放物品。 40分  

二、桌椅干净无损坏,窗台干净无杂物;各室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 15分  

三、各室门窗玻璃保持清洁、明亮,边框无灰尘。 10分  

四、室内不准拉绳、乱挂衣物;墙上不钉钉子、不乱涂乱抹。 10分  

五、熄灯后不准点蜡烛、打手电;不准乱用电器(如:电炉子等) 10分  

六、桌子、柜子门及门帘干净,电视、灯具无灰尘。 5分  

七、物品摆放统一、整齐有序、保持空气清新;室内整体布局协调。 5分  

八、上课时将窗帘拉开,室内无垃圾杂物。 5分  

注:  

1、对于表现优秀的宿舍或个人高于80分将给予院级点名表扬。  

2、在卫生检查中如发现不符合以上标准的宿舍或个人将给予院级警告。  

3、对于表现较差的宿舍60?65分将给予院级点名批评;累计两次点名批评后将给予通报批评。  

4、对于表现极差的宿舍或个人低于60分将直接给予通报批评。  

5、以上奖惩与每学期综合测评挂钩。点名表扬者在期末综合测平中加0.6学分。点名批评者在期末综合测平中扣除0.3学分,通报批评者在期末综合测平中扣除0.6学分。  

6、如宿舍集体卫生极差,全舍通报批评,舍员每人在期末综合测平中扣除0.6学分,在一学期中班级有三个宿舍集体通报,该班生活委员在本学期综合测平中不加班干部学分。  

国际教育学院团总支、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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