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卫生规范条例

编辑日期:2008-06-03 10:35:20 作者: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卫生规范条例 

宿舍是同学共同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关系到每个同学的切身利益,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是每个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让同学生活在一个清洁、健康的居所,特制定本条例: 

1、宿舍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负责当日的各室卫生清扫、内务整理等工作,及时倾倒垃圾,不得过夜。 

2、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装,破坏;不得随意挪动宿舍内的桌柜要按照公寓及学院学办的要求统一摆放。 

3、不得不通过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及学院学办私自在宿舍内随意安装使用设施。 

4、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5、严禁在宿舍使用热水器,酒精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宿舍成员收听广播要控制一定音量,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7、宿舍长是宿舍卫生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宿舍成员个人卫生,要求每人被褥叠放整齐,床下物品、公共物品摆放有序。 

8、宿舍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室内无异味。 

9、宿舍卫生参与评比、考核,纳入奖惩制度。 

10、午休期间及晚10:00以后,不准在异性宿舍逗留,也不留异性在本宿舍逗留。 

11、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他人,不在宿舍过夜时,要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国际教育学院团总支、学办 

上一篇: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标准

下一篇:国际教育学院团总支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