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招生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学生类别、期限 |
专业学习年限 |
汉语补习年限 |
奖学金期限 |
本科生 |
4学年 |
1学年 |
5学年 |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同一学习时间未获得其他类别奖学金;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本科学位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学费和注册费;
2.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4.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时间及专业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7日网上报名。2019年6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达我校。
2.申请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
3.汉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需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一年的汉语预科学习。
五、申请程序
第一步:登陆“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进行网上注册(建议使用火狐或IE 11浏览器,如使用IE浏览器,请取消浏览器的“兼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
第二步:凭注册后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系统报名。登陆系统后点击左上角填报申请菜单,申请项目种类(Type):B类(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自主招生项目),受理机构编号:10129(内蒙古农业大学),并点击右下方保存按钮。
第三步:根据报名系统页面左侧列表逐一完成所有申请信息的录入并上传补充材料。申请学科只限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请确保信息及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如果“学科门类”有疑问,可以从系统“帮助”菜单下载“专业对照表”。全部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右下方提交按钮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第四步:申请被受理前,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撤回并修改申请”对已提交的申请进行修改。申请被撤回后,申请人须在编辑后再次提交,否则该申请将无法被受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人将无法撤回该申请。
第五步:完成网上报名后,点击“打印申请”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
第六步:按照“申请材料”要求《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必须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内蒙古农业大学(建议用国际特快快递)。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单位公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及成绩证明材料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若被录取,须在入学时补交经过公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单位公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请从http://www.csc.edu.cn/下载)。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或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来华时请携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原件。
7.有效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8.申请者若已获得HSK成绩报告,请提供HSK成绩报告复印件。
9.申请者若有已发表、出版的专业相关论文、专著或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请提供其复印件。
注: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务必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内蒙古农业大学。
七、录取及入学
1.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为免费申请项目,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境内外机构代为招生,申请者请直接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内蒙古农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无论录取与否,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我校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将进行认真审核、评审,择优录取。
4. 对于被录取者,内蒙古农业大学将于每年7月30日前发出《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具体报到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5.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持有效普通护照、《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到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6.被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东北师范大学(一年汉语预科)办理注册手续。超过规定入学时间两周以上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29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新校区教学楼A座,国际教育学院,杨敖日格乐收,13947147081
邮政编码:010018
联系人:额日很宝力嘎、杨敖日格乐
电话:0086-471-4307941(办)
0086-471-4313384(办)
传真:0086-471-4307385
邮箱:344340168@qq.com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址:http://gjjyxy.imau.edu.cn
注:
1.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学校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怀孕或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生产或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2.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或受理垫付的救援机构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理赔事宜。
3.国际旅费:自理。
内蒙古农业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5月30日